对虾养殖的水质标准
根据《中国对虾养殖技术规范》规定,水环境指标如下:
① 盐度(S)1~36,变化幅度不能太大,日变化幅度不能超过5,养殖期间盐度控制在10~28。
② 酸碱度(PH)应控制在7.8~9.0之间。
③ 溶解氧(DO)在4毫克/升以上。
④ 氨氮:总氨氮在0.6毫克/升以下。
⑤ 硫化氢(H2S)低层水中含量不超过0.01毫克/升。
⑥ 透明度:在40~60厘米。
⑦ 化学耗氧量(COD)在6毫克/升以下
以上除盐度不适合日本对虾要求外,所有指标均适合我国目前养殖的所对虾类,日本对虾对盐度要求在20~35之间。
溶解氧:溶解在水中的氧气为溶解氧,其溶解氧是指每升海水中含量的毫克数或毫升数。
硫化氢:H2S是有机物中蛋氨酸在缺氧情况下分解的事物,在池底沉积物中大量存在,具有臭鸡蛋味发黑的东西就是硫化氢。





海参养殖使用E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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